《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鉴于:
1、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数字生活公司”)与外部合作方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将在获得用户授权后,将相关数据传输给合作方处理。
2、用户(或称“您”)在第三方平台上已单独勾选认可本协议,明确表示同意数字生活公司对用户用户通话行为信息、上网行为信息信息的处理及传输。
3、双方理解并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内容,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合法、正当及安全使用。
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授权内容
1.1 用户同意并授权数字生活公司收集、处理、传输用户在使用数字生活公司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用户通话行为信息、上网行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话记录、浏览记录等,具体范围以本协议附件为准。
1.2 用户授权数字生活公司将其通话行为信息、上网行为信息传输至数字生活公司指定的合作方,用于家装网会员服务目的,合作方信息详见本协议附件。
第二条 授权范围
数字生活公司与合作方仅能将用户提供的用户通话行为信息、上网行为信息用于家装网会员服务,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第三条 数据处理流程
3.1 数据收集:数字生活公司通过合法、透明的方式采集用户的个人信息,采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使用数字生活公司服务或业务过程中产生的的使用记录。
3.2 数据处理:数字生活公司对用户的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确保信息在处理过程中的匿名性及隐私性。
3.3 数据传输:数字生活公司通过加密技术和安全传输协议,将用户信息传输至合作方,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四条 数据安全
4.1 数字生活公司应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用户通话行为信息、上网行为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的丢失、被盗用、被篡改等风险。
4.2 数字生活公司应定期对数据处理系统进行安全检测,发现并及时处置安全漏洞和风险。
第五条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5.1 用户有权要求数字生活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用户的用户通话行为信息、上网行为信息,并有权随时查询、更正、删除其与本协议相关的个人信息。
5.2 用户有权撤回本协议下对数字生活公司的授权,但撤回前已完成的数据处理行为的合法性不受影响。
5.3 用户应确保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如因信息不实导致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六条 数字生活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6.1 合规义务:数字生活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收集、处理和传输用户信息。
6.2 安全保障:数字生活公司应采取合理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用户信息的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篡改或非法访问。
第七条 法律责任
7.1 如数字生活公司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用户用户通话行为信息、上网行为信息泄露或被滥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2 如因用户自身原因导致信息泄露或被滥用,用户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8.1 本协议自用户在第三方平台上勾选认可本协议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用户从会员服务停止之时止。
8.2 如本协议提前终止,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妥善处理用户用户通话行为信息、上网行为信息。
第九条 联系我们
9.1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客服热线:4008281189;服务时间:7*24小时。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0.2 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用户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向数字生活公司提供上网行为信息,并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合作方信息、向合作方传输信息范围及用途说明
用户仅会在获得数字生活公司同意或其他依法可向以下第三方共享的情况下,向其提供数字生活公司的个人信息:
合作方名称 | 合作方联系方式 | 传输信息名称 | 使用目的 | 提供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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